尊敬的投資者:
投資有風險。當您/貴機構認購或申購私募基金時,可能獲得投資收益,但同時也面臨著投資風險。您/貴機構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相關風險揭示書、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等,充分認識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基金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并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并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于基金投資進行風險揭示:
1、資金損失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財產中的認購資金本金不受損失,也不保證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屬于[高]風險投資品種,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較高]的合格投資者。
2、基金運營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約定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基金財產及投資者承擔。投資者應充分知曉投資運營的相關風險,其風險應由投資者自擔。
3、流動性風險
基金預計存續期限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結束并清算完畢為止。在基金存續期內,投資者可能面臨資金不能退出帶來的流動性風險。根據實際投資運作情況,基金有可能提前結束或延期結束,投資者可能因此面臨委托資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風險。
4、募集失敗風險
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滿足成立條件從而無法成立的風險。
5、投資標的風險(適用于股權類)
基金投資標的的價值取決于投資對象的經營狀況,原股東對所投資企業的管理和運營,相關市場宏觀調控政策、財政稅收政策、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經濟周期的變化以及區域市場競爭格局的變化等都可能影響所投資企業經營狀況,進而影響本基金投資標的的價值。
6、稅收風險
私募基金所適用的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可能會由于國家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而發生變化,投資者收益也可能因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而受到影響。
7、其他風險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與政策風險、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風險、技術風險和操作風險等。